泸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
关于拟聘任李龙等25名同志为市委市政府
法律顾问团成员的公示
根据组建新一届市委市政府法律顾问团的工作要求,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,拟聘任以下6名专家学者和19名执业律师为泸州市市委市政府法律顾问团成员,现予以公示:
李 龙 西南政法大学
袁 嘉 四川大学
王 浩 西南石油大学
罗 刚 西南医科大学
王洪芳 四川省警察学院
刘卫平 原中共泸州市委党校
鄢小奇 四川恒智达律师事务所
郭 兵 四川理光律师事务所
范永清 四川蜀泸律师事务所
李 东 四川秉和律师事务所
宣 明 四川五月花律师事务所
安 言 四川时代永嘉律师事务所
杨 霞 四川明炬(泸州)律师事务所
刘先赋 四川五月花律师事务所
蒲 虎 四川广力律师事务所
唐海涛 瑞利恒律师事务所
陈 军 北京安博(成都)律师事务所
肖 刚 四川中豪律师事务所泸州分所
李宗蔺 四川杰可律师事务所
刘 顺 四川中洽律师事务所
赵 勇 四川辞鉴律师事务所
乔治久 四川正当律师事务所
郭旗聪 四川辞鉴律师事务所
雷先太 四川大山律师事务所
杨 涛 四川恒智达律师事务所
公示期为2018年5月23日至5月29日。公示期间,如对拟聘任人员有异议,请向泸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反映。异议应当在公示期内书面提出,说明理由并附相关依据。
联系人:陈永森、刘大全,联系电话:0830—3190757。
泸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
2018年5月22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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